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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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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5-04-20 12:00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的科学管理,推动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的建设,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的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的近期目标是将中心建设成为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服务中心、现代化的学术与信息交流平台,提升全市高校党建工作和党建研究水平;长远目标是将中心建设成为全国高校党建研究的科研中心、咨询服务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信息资料中心。

第三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的定位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理论创新,注重重庆市高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推进高校党建研究和党建工作,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协调发展,使科学研究的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为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撑。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领导单位为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和重庆市教委,负责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党委,协调单位为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重师党委组织部,业务管理单位为重庆市教委和重师人文社科处,协助实施单位是重师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五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实行首席专家和中心负责人负责制,全面落实中心的各项学术研究和建设发展任务;重师党委负责监督管理中心建设进度以及目标完成情况;重师党委组织部负责各项协调联系工作;重师人文社科处处负责建设项目的日常指导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合作单位为重庆市委研究室、重庆市党校党建教研部、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和重庆城市管理学院。成员单位为重庆市相关高校。

第七条专家咨询委员会是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学术研究的指导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的构成、主要职责和运行,依据《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的日常运行机构为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一名中心副主任兼任,设立专职秘书。办公室在中心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中心人事、财务、科研、会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九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的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全员聘任制。中心行政、科研岗位的设置,人员的聘任依据和流程,依据《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人员管理办法》中人员聘任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中心对所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做出续聘、解聘的决定,具体考核办法依据《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人员管理办法》中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中心所聘行政与科研人员均享受中心提供的科研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津贴与奖励具体标准参照《重庆师范大学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及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人员管理办法》中薪酬及奖励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科研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科研项目来源:

(一)以市委教育工委下达的年度任务书中所明确的常规任务和重点任务为主要项目;

(二)结合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自主设立科研项目(部分项目公开招投标);

(三)进驻中心的研究人员所带课题、项目。

第十三条中心对科研项目的招标、申请、中期评定和最终考核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具体事项依照《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根据聘任合同确定归属。凡合同规定属于在中心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第一作者必须注明为中心研究人员,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专项资助”,作为绩效考核和检查评估的依据。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经费主要来源: 

(一)重庆市委教育工委投入的建设经费;

(二)学校按照重庆市委教育工委投入1:1配套建设经费;

(三)社会捐赠。

第十六条中心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和维护计算机等电子信息类软硬件设备、购置图书和音像资料、科研津贴及成果奖励、出版、会务、调研、劳务等其他必要行政运行经费。

第十七条中心实行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收入、支出单独立账,购置资料与设备均登记入册。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具体事项依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咨政中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六章办公用房和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设立独立办公室、会议室、图书资料室和信息中心,供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和开展科研活动使用。兼职与外来研究人员使用前应经许可并做好登记,使用期间应安全使用和爱护房间内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第十九条中心图书资料室拥有种类齐全的专业书刊与电子、音像资料,以满足科研学术活动需要,并与重师图书馆建立联机检索与资料共享机制。

第二十条中心信息中心配备专用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存储设备,并设立专人负责更新和维护中心网站、电子交流信息平台、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和电子资料库,以及时搜集、处理信息和资料,反映本研究领域的最新动态、中心科研学术活动和各类成果。

 

第七章检查评估

第二十一条重庆市高校党建研究咨政中心建立工作简报制度、成果简报制度和统计年报制度。工作简报主要报送本中心重大科研学术活动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以及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执行情况等。成果简报主要报送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摘要、学术研讨会成果摘要、研究咨询报告摘要、主要论文和专著摘要等。简报通过网络按时向领导指导单位和重师科研部门等相关部门报送。统计年报按照重师科研部门要求按时报送。

第二十二条中心每年根据与市委教育工委所签协议要求对中心上一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年度自检。

 

第八章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中心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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